保山撰写融资商业计划书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与可研报告的区别 篇1
项目申请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目的不同、角度不同、内容不同、时序不同、法律效力不同。
1、目的不同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目的是要论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包括市场前景可行性、技术方案可行性、财务可行性、融资方案可行性等。项目申请报告不是对项目可行性的研究,而是在企业认为从企业自身角度看项目已经可行的情况,回答政府关注的涉及公共利益的有关问题,目的是为了获得政府的许可。
2、角度不同
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项目是从企业自身角度出发,去论证项目技术经济是否可行,具有微观、片面的特点,只考虑企业内部经济利益,一般不会从大局角度入手考虑。项目申请报告则需要从公共利益的代言人-政府角度进行论证,分析项目对宏观经济影响、对外部条件影响等,综合论证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与评价。
3、 内容不同
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市场预测、厂址选择、工程技术方案论证、设备选型、投资估算、财务分析、企业投资风险分析等方面进行研究。项目申请报告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论证。
4、时序不同
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申请报告是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文件,不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的简单补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先于项目申请报告
①对于一个理性的投资主体,在进行投资决策之前,应首先从企业自身角度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
②项目获得企业内部决策机构-董事会批准后,应在此基础上编写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政府行政许可;
③项目申请报告是在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的提升和拓展,二者即不排斥,也不重复;
④必要时,可以将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申请报告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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