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代做标书 制作严谨 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 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采用评定分离的项目,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10.7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 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 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8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 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9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 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 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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