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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设计原则
1、为使道路绿化达到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这样的设计和城区整体比较协调;
2、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3、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
4、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
5、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
6、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7、适地适景、因地制宜原则。应依据绿地的地形和周边环境造景。布局构图宜自然则自然,宜规则则规则。适地适树,适地适草;
8、乡土树种为主、植物多样性及体现地方特色原则。从本地区自有的自然环境、物候和地域特点出发,应以乡土树种为主,与植物多样性相结合,体现地方特色。运用植物的多样性营造景观的多样性;
9、群落设计、复层栽植、植物造景为主原则。以乔木为主,彩叶树种与绿叶树种结合,突出树木的季相变化;
10、以人为本、整体和谐原则。达到庇荫、滤尘、减噪、利于诱导行车视线、减少驾驶员视觉疲劳、改善环境和美化景观;
11、保护原有树种资源原则。在道路改建规划中应尽量保留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尽量保留和利用道路两侧野生和半野生自然地被的自然生境;
12、节约资源原则。道路绿化方式应有利于节水、节能、降低养护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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