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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8-22 11:25,更新:2024-11-23 09:00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制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不同约定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1.3.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1.4.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1.5.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
第十二条、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2.1.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2.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2.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
签署声明:各方充分知悉且已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于本页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各方均保证,下列之签名者已获有效授权并足以代表各方签署本协议。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电话:地址:签署日期:签署地点: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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