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5037113121

绥化各类标书制作 告别标书的千篇一律·

发布:2024-04-18 15:36,更新:2024-05-02 09:00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完整的审计报告。近年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是指: 2022年度或2023年度  (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有财务要求的,应选择两种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一种作为财务证明资料。)

   


联系方式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3号楼1单元23层2301号(注册地址)
  • 电话:15037113121
  • 联系人:李经理
  • 手机:15037113121
  • 微信:15037113121
  • QQ:3063616866
  • Email:30636168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