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5037113121

天津标书代写服务咨询·标书代写|标书编制|代做标书

发布:2024-07-12 11:24,更新:2024-11-12 09:00

八、开标

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投标人、评标人员、参加开标人员签到;

2、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投标文件;

3、由评委检查投标文件封口密封情况;

4、依次对技术标书和辅助标书进行评审;

5、商务标书评审;

6、由评委根据招投标法规和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九、对评标结果在市交易中心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十一、招标投标报告

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提交一份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二、招投标的全过程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操作

十三、纪委监察局、行业主管部门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现场督


联系方式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3号楼1单元23层2301号(注册地址)
  • 电话:15037113121
  • 联系人:李经理
  • 手机:15037113121
  • 微信:15037113121
  • QQ:3063616866
  • Email:30636168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