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十年代做各类标书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
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Zui大范围、Zui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4比选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参选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参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潜在参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参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参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参选预备会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参选预备会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参选预备会,澄清潜在参选人提出的问题。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
2.4.2比选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比选人应当相应顺延参选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