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5037113121

榆林代做标书 制作严谨 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

发布:2024-03-14 11:28,更新:2024-11-24 09:00

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拟签约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报价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就采购文件、谈判、评审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按照采购人的流程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其中,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谈判活动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现场提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签约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对于采购文件、评审结果的异议,报价人应实名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函》,由授权代



联系方式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3号楼1单元23层2301号(注册地址)
  • 电话:15037113121
  • 联系人:李经理
  • 手机:15037113121
  • 微信:15037113121
  • QQ:3063616866
  • Email:30636168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