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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5-30 14:42,更新:2024-07-05 09:00

(11)非专业电工私接电气设备,电动工器具,每次罚款200元;

(13)在需要加盖盖板之处,不加盖盖板。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4)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护栏、警告标志。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5)擅自跨越安全护栏。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16)使用电动工具时不戴绝缘手套。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17)不熟悉使用方法,擅自使用电气、风动工具和喷灯。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18)在卷扬设备运行时跨越钢丝绳。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19)不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隔离,即从事电、气焊作业。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0)采用掏挖的方法进行挖掘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1)起重作业指挥人员带手套指挥。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22)随意使用非起重工具进行起重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

(23)非专业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需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4)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站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5)起吊作业不符合“十不吊”要求。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6)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7)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无监护人。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8)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工作人员开始作业。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9)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0)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或不装漏电保护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1)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坐立在栏杆、脚手架上。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2)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3)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4)将施工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章操作或违章行驶。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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