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5037113121

株洲公司专注标书代写,投标书代做 工程标书,采购标书

发布:2024-06-14 14:31,更新:2024-11-24 09:0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8.1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机构的译本为准。

8.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或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根据需要将对成交人投标文件中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办公场所进行核实,如发现成交人存在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9. 投标文件的构成

9.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联系方式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3号楼1单元23层2301号(注册地址)
  • 电话:15037113121
  • 联系人:李经理
  • 手机:15037113121
  • 微信:15037113121
  • QQ:3063616866
  • Email:30636168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