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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公司专注标书代写,投标书代做 工程标书,采购标书

发布:2024-06-07 11:29,更新:2024-07-03 09:00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5.4投标的修改和撤回

5.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5.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应替换原投标文件。

5.4.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5.4.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6开标

6.1开标

6.1.1招标人将在本须知指定的时间、日期和地点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组织开标,投标人可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了解开标信息。投标人需在开标规定时间登录账号并签到。

6.1.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标:

6.1.2.1逾期送达的;

6.1.2.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

6.1.2.3未按要求有效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1.2.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6.1.2.5违反招标纪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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